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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陳志民 陸菁菁
 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連“倒車擋”和“前進擋”都分不清楚,竟不顧他人勸阻強行駕駛柴油三輪車,釀成工友死亡的慘劇。經福建省順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王善平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緩刑三年。
  今年5月29日上午,王善平在順昌縣一竹製品廠上班時,看到廠區電鋸邊上停放著一輛柴油三輪車,想將該車移開。旁邊的幾個工友勸沒有駕駛證的他不要瞎弄,但王善平對自己的駕駛技術很自信,強行啟動了車輛。然而,沒有經過正規培訓的他,竟將“倒車擋”當作“前進擋”,車子頓時往後倒退,他一慌神又不知如何剎車,結果將在電鋸旁工作的工友張某頂至飛速運轉的電鋸上,致使張某胸腹腔臟器破裂當場死亡。出事後,王善平對自己的魯莽行為感到十分後悔。
  (陳志民 陸菁菁)  (原標題:錯把“倒擋”當“進擋” 不會剎車釀慘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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